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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干部干事创业,有省纪委监委保驾护航。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定并报省委领导同意,10月8日,省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鄂纪励十二条”)。中共湖北省纪委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 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当前我省部分干部在干事创业中因害怕出现失误而被问责,变得畏首畏尾、裹足不前。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要为担当者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正确把握严明纪律、严格执纪执法与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工作失误、激励担当尽责的关系,切实营造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特提出如下意见。一、可以免责的,即免责,不影响对干部的任用1.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